审
批
程
序
1、乙方新、旧法人(客商)到镇外经办加工贸易一股签订补充协议。
2、镇外经办主任审核。
3、盖章(属虎门镇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
4、送市外经贸局审批。
5、镇外经办盖章,存档。
申
报
资
料
1、新旧法人(客商)签订的权益转让书(正本)。
2、新法人(客商)的身份证、公司商业登记证、公司注册证明(有限公司)、确认乙方法人的注册证明复印件、周年申报表和银行咨询(正本)
3、结汇证明
4、原乙方董事会决议及周年申报表ARI
5、“ 来料加工企业变更申请表”一份
注
意
事
项
(申请资格)
1、乙方新、旧法人(客商)签署必须真实,并具有法定代表性
2、欠汇的原则上不批。
3、新旧法人(客商)要明确所有有关债权债务及责任
4、新、旧法人(客商)亲自到加工贸易一股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