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
 首 页 —》办事指南 —》加工贸易一股—》来料加工企业乙方变更商号
 

图片新闻

(十一)

外经简介

业务名称
来料加工企业乙方变更商号[保留乙方(境外方)原有法人]

 

 

  1、加工贸易一股签订补充协议书。

  2、镇外经办主任审核。

  3、盖章(属虎门镇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

  4、送市外经贸局审批。

  5、镇外经办盖章、档案。

 

 

 

  1、新商号的商业登记、注册证明书(有限公司提供)、银行咨询(正本),确认乙方法人的证明资料,董事会决议及周年申报表AR1

  2、结汇证明

  3、原商号的董事会决议及确认原乙方法人证明资料(如:周年申报表ARI等)

  4、“来料加工企业变更申请表”一份

(申请资格)

 

 

    1、董事会决议的内容应包括决议其中一位董事(股东)为外方公司的签约代表

    2、董事会决议的签署必须由本人签名

 

 

办事时限
  随到随办
办事部门
  加工贸易一股
咨询电话
  85129132
主要职能
部门设置
投资环境
虎门概况
地理位置
配套设施

投资优惠政策

外商投资的优惠措施
台商投资的优惠措施
鼓励引进项目
限制产品、产业
办事指南
业务程序
表格下载

最新动态

最新公告
最新通知
外经新闻

外经信箱

咨    询
联系我们
 
 
 
 
 
 
 
 
 
虎门镇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
地址:东莞市虎门镇行政服务小区7号,外经大楼 邮政编码:523900
E-mail:Hum@dgbofte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