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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外经简介

业务名称
终止协议

 

  1、结汇审查

  2、到加工贸易一股签订终止协议书

  3、镇外经办主任审核

  4、盖章(属虎门镇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

  5、送外经贸局审批

  6、镇外经办盖章、存档

 

 

  1、核销表;

  2、结汇证明及出口收汇核销单使用情况证明;

  3、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终止证明

  4、乙方董事会决议及乙方法人的证明资料(如:周年申报表AR1)

  5、直通车是否取消的意见

  6、设备如有涉及融资租赁的,必须提供完成或解除租赁的银行或租赁公司证明

  7、“终止协议上报登记卡”一份

 

(申请资格)

 

  1、生产合同必须执行完毕并已核销,结汇。

  2、终止协议书需注明企业终止后设备的处理方法

  3、已领取的出口收汇核销单要全数缴回

  4、若设备从进口到办终止时已超过5年,可报海关解除监管;未超5年,派人调查是否很残旧,报海关报废(或征税)处理 。

 

办事时限
  随到随办
办事部门
  加工贸易一股
咨询电话
  85129132
主要职能
部门设置
投资环境
虎门概况
地理位置
配套设施

投资优惠政策

外商投资的优惠措施
台商投资的优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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