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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名称

大型企业办事优先卡的新办、更名及遗失补办

 

1、符合条件的企业先到所在镇区领取并填写《东莞市大型企业办事优先卡申请表》或《东莞市大型企业办事优先卡遗失补办申请表》。

2、由镇区外经办加意见后,上报给市外经贸局办公室初审,再呈报局领导审定。

3、由市外经贸局核准并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府办统一制作和发放“东莞市大型企业办事优先卡”。

 

 

1、《东莞市大型企业办事优先卡申请表》或《东莞市大型企业办事优先卡遗失补办申请表》;

2、属世界500强投资的企业申办时,须提供投资公司的企业名称、入围年份及排名等资料;

3、因变更名称而需重办新卡的持卡企业,须提供市外经贸局同意企业名称变更的批复。

 

 

(申请资格)

 

    在我市守法经营,依章纳税的企业,凡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之一的,可申办“东莞市大型企业办事优先卡”。

1、投资总额达2000万美元以上,且上年度出口超1000万美元;

2、年出口总额1200万美元以上;

3、全市纳税前30名企业;

4、世界500强投资项目。

 

办事时限

累计 3家以上企业申办,两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批准。

办事部门

办公室 (外经大楼6楼文秘股)

咨询电话

85110588、22817371、2281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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