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批
程
序
1、加工贸易一股签订续期协议书
2、镇外经办主任审核 (投资额在 60 万美元以下的,须报镇主管领导审核)
3、镇外经办盖章
4、送市外经贸局审批
5、镇外经办盖章、存档
申
报
资
料
1、东莞市公安消防局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2、工厂营业执照、特准营业执照、工人工伤保险证明,包括:社保局验证记录
3、乙方提供商业登记证、公司注册登记(有限公司提供)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4、续期协议报批表一式七份
5、无欠汇证明
6、生产能力证明
注
意
事
项
(申请资格)
1. 报批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填写清晰
2. 续期时需汇清工缴费
3. 厂房设施需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4. 规模小的项目原则上续期三年以内(年工缴费不足 30万港元)。
5、三类项目指:①国家限制类、涉证类;②污染严重;③易燃易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