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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 页 —》办事指南 —》加工贸易一股—》一般来料加工项目协议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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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外经简介

业务名称
一般来料加工项目协议续期(三类项目除外)

 

1、加工贸易一股签订续期协议书

2、镇外经办主任审核 (投资额在 60 万美元以下的,须报镇主管领导审核)

3、镇外经办盖章

4、送市外经贸局审批

5、镇外经办盖章、存档

 

 

 

1、东莞市公安消防局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2、工厂营业执照、特准营业执照、工人工伤保险证明,包括:社保局验证记录

3、乙方提供商业登记证、公司注册登记(有限公司提供)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4、续期协议报批表一式七份

5、无欠汇证明

6、生产能力证明

 

(申请资格)

  1. 报批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填写清晰

  2. 续期时需汇清工缴费

  3. 厂房设施需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4. 规模小的项目原则上续期三年以内(年工缴费不足 30万港元)。

  5、三类项目指:①国家限制类、涉证类;②污染严重;③易燃易爆

 

办事时限
  随到随办
办事部门
  加工贸易一股
咨询电话
  85129132
主要职能
部门设置
投资环境
虎门概况
地理位置
配套设施

投资优惠政策

外商投资的优惠措施
台商投资的优惠措施
鼓励引进项目
限制产品、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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