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发放确认书要求填报的资料:
( 1)《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申请表》;
( 2)《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情况说明表》;
( 3)合资、合作项目的(补充)合同或独资项目(补充)章程的批复(正本一份);
( 4)项目的进口设备清单(盖投资方及审批机关印章,正本一份);
( 5)批准证书(复印件二份)、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一份);
( 6)增资项目同时提供本次及上次增资的有关资料;
( 7)企业以前办理的所有项目确认书的复印件。
本项第 1、2条所需表格由市外经贸局按统一格式印制,两表由企业填写并加盖公章,连同其他资料报外经贸局外资管理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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