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名称
审
批
程
序
申
报
资
料
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及批准文件(含每次变更批文和合同、章程);
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
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前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前一年度联合年检报告,(其中表三 "外汇情况表"要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盖章);
考核申请表一套; G.产品出口企业确认申请表;
H.考核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外汇收支平衡表;
I.产品出口企业确认考核初审表;
J.外商投资的产品企业出口实绩考核考核表。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
注
意
事
项
(申请资格)
申办产品出口企业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
2、年出口额达到当年全部产品销售额50%以上;
3、当年实现营业外汇收支平衡有余;
4、企业当年实现盈利;
办事时限
2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
咨询电话
85128132、22817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