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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外经简介

业务名称

申办直通私家车

  • 经办整理齐资料填报审批表
  • 上报主任审批
  • 上报东莞市外经贸局审批送省外经贸厅。

1、(来料企业):加工企业批文、协议书、营业执照、特准营业证复印件各2份。(提供正本作核对)

(“三资”企业):合资、合作、独资企业批文、章程、合同、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复印件各2份。(提供正文作核对)

2、香港车辆登记文件及香港商业登记(中文本)正本及复印件2份 ,填写《港澳机动车驾驶员驾车出入境申请批表》 2 份,写一份申请书(加盖国内企业、境外公司、法人签章) 2 份 。

3、驾驶员有效的身份证、回乡证及驾驶证正本复印件2份,正面一寸免冠相片2张;车辆相片6张(前方左侧45度,88mmX60mm)。

4、验资报告(一年内)正本及复印件2份及以往的验资报告 。

5、海关进出口设备货物报关单及海关登记手册或国内购买设备发票及银行收汇证明文件复印件正本各1份。

  1. 三资企业投资设备 100万美元(含固定资产),三来一补企业进口设备总额100万美元以上,以投资设备总额为主。

  2. 新办车辆的购车登记文件要与申办商号商业登记名相同,如以个人名义购车则要提供该申办商号在港的周年报表作认证与申办企业的关系。

  3. 三资企业如以建筑物、土地作价投资额度时,须提供房产证,待副本(复印件)送交初审通知后,以上副本一律须提供正本复审。

  4.前往深圳梅林海关办理备案手续前须先到市局办理担保书

办事时限

 1个工作日

办事部门
 外经办通关业务股

咨询电话

 85122208-509、328 13669899266

主要职能
部门设置
投资环境
虎门概况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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