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名称
审
批
程
序
1、经办整理齐资料填报审批表;
2、上报主任审批;
申
报
资
料
1、拟写《申请书》一份,由外方企业法人代表签名及双方企业盖章
2、原车辆国内号牌,行驶证(正本)
3、原驾驶员回乡证正本及复印件2份
4、货车报停需提供《批准通知书》复印件
(报停半年后,如不办理开复手续,自动作注销直通档)
5. 货车报停须提供《海关签证簿》复印件,
6. 私家轿车:须提供《粤港车辆出境联系单》正本及复印件
注
意
事
项
(申请资格)
外资企业投资设备 100万美元(含固定资产),三来一补企业进口设备总额100万美元以上,以投资设备总额为主。
办事时限
1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85122208-509、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