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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外经简介

业务名称

注销直通车辆

1、经办整理齐资料填报审批表;

2、上报主任审批;

3、上报市外经贸局审批送省厅。

 

 

1、拟写《申请书》一份,由外方企业法人代表签名及双方企业盖章

2、原车辆的国内号牌,行驶证(正本)

3、原驾驶员回乡证正本及复印件2份

4、货车司机需提供《海关签证薄》

 5、 私家轿车须提供《粤港车辆出境联系单》

 6、原《批准通知书》复印件

 

 

 

(申请资格)

 

  1. 报停半年后,如不办理开复手续,也自动当作取消;

  2. 注销手续待省厅出具回执,一个星期后到每林海关一号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办事时限

 1个工作日

办事部门
 外经办通关业务股

咨询电话

 85122208-509、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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