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通 知 |
||||
各社区居委会、各总公司、各来料加工企业: |
||||
| 根据市外汇管理局通知精神,从2006年12月1日开始,来料加工企业将实行新的国际数据申报系统(即出口收汇核销单结汇水单变更问题),新系统严格要求“谁出口,谁收汇,谁申报,谁核销”的原则,理顺商务代理、“三来一补”企业和银行之间的业务关系,经市外经贸、各外汇指定银行和外汇局三方协商,并重新确定东莞市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和虎门镇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为“三来一补”企业的商务代理。申报和核销有关问题具体如下: 1、从12月1日开始,市属“三来一补”企业汇入工缴费时必须以东莞市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为商务代理,收款人名称一栏必须是“东莞市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转χχ厂”,收款账号必须是“东莞市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人民币账号,同时在汇款附言栏中必须填写实际收款人“χχ厂”的人民币账号,以便于银行划拔人民币资金。 同样,镇属“三来一补”企业汇入工缴费时必须以虎门镇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为商务代理,收款人名称一栏必须是“虎门镇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转χχ厂”,收款账号必须是“虎门镇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在银行开立的港币账号,同时在汇款附言栏中必须填写实际收款人“χχ厂”的人民币账号,以便于银行划拔人民币资金。 2、(1)2006年12月1日—2006年12月30日设定为结汇票交替使用期,新、旧申报系统同时实行; (2)从2007年1月1日开始将正式使用单一新系统,对于仍然使用旧结汇水单的企业,水单上未能显示“东莞市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或“虎门镇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字样的汇票,则将无法办理核销手续,并全部实行退票处理; (3)建议企业结汇采用电汇和汇票两种形式,其他结算方式等保持不变。两间装配服务公司在各银行所开设的结汇港币或人民币账户号见附件; (4)“三来一补”企业可在开户行查询本企业所属的商务代理公司。 3、请各社区居委会、总公司迅速通知所属管核的“三来一补”企业提前做好出口收汇核销的具体结汇工作。 查询电话: 副主任:谢燕春13728286300 财审股:文艳红85111783 王丰年85111793 文秘股:李 青85110588 |
||||
特此通知 |
||||
| 附件:表1.虎门镇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账户资料 表2.东莞市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账户资料 |
||||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
||||
|
【关闭窗口】 |
|
||
虎门镇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 |
||||
地址:东莞市虎门镇行政服务小区7号,外经大楼 邮政编码:523900 E-mail:Hum@dgboftec.gov.cn |
||||